性別差異:住房不平等研究的另一種打開方式 | 繆斯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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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房子對于中國人而言具有豐富的內涵。它既是影響生活質量和各種生活機會的物質財富,也是一種社會經(jīng)濟地位的象征符號,有時還可能關乎我們心靈的安寧(有了屬于自己的房子,也許就多了一份安全感與歸屬感)。正因如此,無論是在學術界,還是大家茶余飯后的談資中,住房不平等都是長盛不衰的熱點議題。
1994年,《國務院關于深化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發(fā)布實施,住房市場化改革全面推進的階段就此拉開帷幕。此后的二十余年中,社會學和經(jīng)濟學領域積累了豐富的住房不平等研究成果。從已有的研究中,我們看到,個體家庭的住房獲得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包括財富的代際傳遞、關系到住房福利的工作單位類型、結婚或離異等生命歷程事件等。然而,許多相關研究卻將 “家里有房” 含糊等同于 “個人有房”,忽略了住房作為家庭資產(chǎn)卻未必在家庭成員間均等分配的可能性,進而忽略了家庭內部的住房不平等,包括隱藏其中的性別不平等。
回顧房改全面深化以來的二十余年,我們看到這也恰恰是勞動力市場和私人生活領域內性別不平等加劇的一個時期。大量研究顯示,女性在就業(yè)率、收入平等、職業(yè)流動等方面都面臨伴隨市場轉型而來的困境;另一方面,復蘇的傳統(tǒng)性別意識形態(tài)不斷強化婦女的家庭責任,突出女性的家庭角色。相比之下,我們對住房獲得的性別差距所知甚少。如果在個人層面(而非家庭層面)上考察住房產(chǎn)權的擁有,中國城市居民是否存在住房性別不平等的現(xiàn)象?換句話說,我們不僅關心一個人有沒有房住,還關心他/她是否住在屬于自己的房子里。為了回答這一問題,我們使用 “中國綜合社會調查”(CGSS)中2010-2015年間的四輪數(shù)據(jù)考察城市居民的住房性別不平等問題,著重分析個人是否名列家庭住房的所有者中。具體而言,文章試圖回答的問題包括:
3. 基于以往研究所揭示的結婚和離異對住房獲得的影響,我們同樣關注婚姻狀態(tài)對男性和女性的住房產(chǎn)權獲得是否有不同影響。
我們的研究發(fā)現(xiàn)主要如下:
首先,女性在住房產(chǎn)權獲得上處于明顯劣勢。我們的數(shù)據(jù)顯示,就家庭現(xiàn)在所居住的房產(chǎn)而言,近七成的男性單獨或與家人一起擁有該住房,而只有不到一半的女性為住房所有者。
其次,總體來看,代表著個人社會經(jīng)濟成就的職業(yè)階層向上流動對于個人獲得住房產(chǎn)權具有積極作用,但稍后我們會看到,這一點對不同年齡群體的男性和女性并不普遍適用。
此外,個人收入對家庭經(jīng)濟的貢獻越大,個人從家庭房產(chǎn)中 “分一杯羹” 的機會就越大。話雖如此,這一作用對于女性卻是有所折扣的。
在進一步的分析中,我們考察了不同的年齡群體,結果更清晰地顯示出男女相異的住房獲得影響渠道。最值得注意的是,對于從70后一代開始的中青年女性,其住房獲得尤其有賴于 “娘家” 的支持。反過來,我們看到,個人的職業(yè)階層向上流動對80后和90后男性具有正面影響,對同一年齡組的女性則沒有影響。
另外,盡管個人收入對家庭經(jīng)濟的貢獻有助于女性擁有住房產(chǎn)權,但這一積極效應在中青年已婚女性中卻幾乎消失。換言之,對于男性來說,個人收入越高,越有可能是家庭住房的擁有者;女性則不然,其個人收入和她是否擁有住房的關聯(lián)極為有限。此外,我們還觀察到,兄弟(而非姐妹)人數(shù)增多會顯著降低女性成為業(yè)主的機會,而在男性樣本中,這一負面影響僅發(fā)生于80后和90后的年輕男性,且程度略低于女性。
表面上看,這與前面所說的中青年女性對原生家庭支持的依賴似乎有所矛盾,但我們認為這恰恰暗示了在購房日漸要求 “舉家之力” 而性別意識形態(tài)并無顯著改變的時代,多子女家庭的父母更可能將有限的經(jīng)濟資源優(yōu)先用于支持兒子購房,進而導致女性所能獲得的家庭資源稀釋。也就是說,“娘家” 對女兒的經(jīng)濟支持有可能局限在缺少或沒有資源競爭的家庭中;一旦出現(xiàn)了兄弟姐妹,尤其是兄弟的置房需求,女性名下有房的機會就會顯著減少。
家庭是社會最小的單位,也往往是財富不平等研究的分析單位,但不可否認的是,除了家庭間的財富不平等,我們還應看到個人層面的財富不平等。以房產(chǎn)擁有為例,我們的研究顯示,當我們把分析單位從家庭縮小到個人,就看到了不同的不平等景象—— “家中有房” 并不等同于居者 “有” 其屋,以及,居者是否能夠 “有” 其屋存在男女有別的影響因素。這一初步嘗試所得出的結論對于更全面理解住房不平等和性別不平等都具有重要意義。誰是真正的 “業(yè)主” 可能左右著各種家庭決策權的分配;而當家庭財產(chǎn)在特定情境下發(fā)生分割時,房產(chǎn)的可轉讓、可增值等屬性則會造成個體成員間進一步的財富差距。近年來,女性在 “她經(jīng)濟” 的崛起中日漸被建構為強大的消費力量,大眾媒體中還時常塑造出掌管家庭日常開支、獨攬家庭財權的女性形象,似乎許多中國女性在家庭內部已然擁有驕人的地位。
然而,隨著家庭財富的急劇增長和財富不平等的迅速擴大,性別與房產(chǎn)等財富指標的復雜關聯(lián),以及與之相關的家庭內部權力分配,還猶如潛伏于水面下的冰山,有待大量研究去挖掘了解。在個體層面的住房不平等現(xiàn)狀下,“家” 的財富屬性對于房產(chǎn)擁有者來說更為突出,對于 “非業(yè)主” 家庭成員而言則可能相對削弱,但作為勞動場所的意義卻并不會因此減弱。換句話說,住房擁有的性別不平等很有可能對應并鞏固了私人家庭領域的傳統(tǒng)性別分工,并影響到更寬泛意義上的性別不平等。借用英國作家伍爾芙在近一個世紀前所提出的 “一間自己的屋” 這一表述,我們認為,是否擁有屬于自己的住房對于女性而言也許不僅僅關乎個人財富的積累,還關乎超越傳統(tǒng)性別分工桎梏的可能性。